◎服务特色
本所业已担任一百余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上述业务领域多年的法律服务过程中,摸索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服务,主要有:
●内外结合,全面服务。
改变过去单纯的诉讼与仲裁法律服务,注重公司的内部治理、劳动用工与合同管理,做公司的知情人、知心人与“当家人”。在公司法人制度治理(如公司的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公司股权转让、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等)、公司劳动用工制度(如根据公司经营特点设计用工方案、拟定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及劳务派遣协议条款并提供履行指导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如对外合同的签约前审查、合同内容的确定、合同审批流程、合同履行监督及合同纠纷处理等)等方面均有着丰富的理论积淀和实践经验。
●专业分工,团队服务。
改变过去律师长期单打独斗的局面,针对法律事务量较大的顾问单位及重大诉讼案件采取组团服务的方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不增加客户服务成本的基础上,整合全所各方面、多领域的人才,集思广益,全面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以期达到最优质的服务效率和服务效果。